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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防控公告

发布日期:2022-04-12 所属栏目:医院公告 浏览次数:760

疫情防控公告

重要通知


    1、入院前测体温,规范戴口罩,出示二码:健康码,行程码,疫情防控期间,所有来院就诊患者,请提前准备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。


    2、接受门诊手术,眼科等有气溶胶暴露风险诊疗操作的患者,如果来自中高风险地区,需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其他地区人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


    3、红码、黄码一律不许入院内。


    4、本院不设置发热门诊,发热患者禁止入院内,请至合肥市定点发热门诊就诊。


    5、根据合肥疫情防控指挥办(2002)185号文件要求,我院不收治发热患者外,也不收治有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


    6、门诊患者需配合预检分诊人员,所有人员戴口罩、手卫生,积极配合医务工作者做好“四个一”:一看、一测、一查、一问(看口罩是否规范佩戴、测体温、查(健康)行程码、问流行病学及高风险旅居史)。


7、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、流行病学史或症状风险人群,包括新冠肺炎十大症状: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鼻塞、咽痛、流涕、肌痛、腹泻、结膜炎、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。


8、严格执行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,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,如特殊需要,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。为避免交叉感染,就诊结束后请尽快离开,不要在医院逗留。


9、就诊时隐瞒症状、接触史、流行病学史等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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